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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工作的内容、性质与基本原则

作者:誉元档案 发布于:2019-10-14 15:38:59 点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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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档案工作的内容
 
档案工作有广义和狭义两种理解。广义的档案工作指整个档案事业,包括档案行政管理、档案业务工作、档案教育、档案科研、档案出版等。狭义的档案工作仅指档案馆、室的具体业务工作,现在一般分为收集、整理、鉴定、保管、编目检索、编研、利用、统计等八个业务环节。其中前四个环节是档案实体管理工作,后四个环节是档案信息管理工作,各个环节之间互相联系又互相制约,相辅相成,组成一个完整的工作过程。本课所讲的档案工作主要是指狭义方面的档案工作。
 
(二)档案工作的性质
 
档案工作是通过管理和提供档案利用,直接为社会各项活动服务的工作,也是维护党和国家历史真实面貌的重要事业。其性质可概括为管理性、服务性和政治性。
 
1、档案工作的管理性
 
这一特性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①它是专门管理档案的一项特殊的业务。档案工作不生产物质财富,也不生产档案材料,更不直接从事政务管理和决策,只是专门管理档案,并通过提供档案材料利用来为各项管理和决策工作服务。②它是机关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档案工作是机关单位办公厅室的一项重要工作,负责收集、管理和提供利用本机关的档案。任何机关、单位要想搞好档案工作,完成任务、履行职责,都离不开档案和档案工作,都必须通过档案查考,借鉴过去工作的经验教训。③它是一项科学性、技术性很强的管理工作。档案工作的每一个业务环节,都必须遵循档案形成、管理、利用的规律与特点,运用最新管理方法和科技手段来组织开展,因此,要求档案人员具备一定的哲学、自然科学、社会科学、思维科学的知识和专门业务技能,才能做好各个环节的业务工作。否则,档案工作将处于混乱无序的状态。
 
2、档案工作的服务性
 
档案工作是一项服务性很强的工作,这正是档案工作得以存在和发展的根本所在,档案室为本机关各项工作提供资料服务,档案馆为社会各方面工作提供史料服务。档案工作的服务性具体表现在:①档案工作是一种档案资料的后勤服务工作。②服务性是档案工作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前提条件。③服务性是发挥档案工作重要作用的基本属性。强调档案工作的服务性,不仅不会将低档案工作的社会地位,相反,只有清醒地认识到这一点,努力做好档案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工作,最大限度的满足机关和社会对档案的需要,充分实现档案的价值,档案工作才能获得生存和发展的客观条件。
 
3、档案工作的政治性
 
在阶级还未完全消亡的社会里,档案工作仍然具有政治性的特点。其原因是;①档案内容具有政治性。②档案工作总是为统治阶级的利益服务的,具体表现为:档案工作是一项机要性的工作,档案工作是维护国家、社会历史真实面貌的政治需要。
 
(三)档案工作的基本原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明确规定:“档案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维护档案的完整与安全,便于社会各方面的利用。”这一原则的确立,既是我国档案工作长期实践经验的总结,也是我国社会主义制度对档案工作的必然要求。档案工作基本原则的基本思想包括了三个部分的内容:
 
1、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是我国档案工作的组织原则和管理体制,也是我国档案工作行之有效的成功经验。对此,可从两个方面来理解:①我国的社会主义的国家性质,决定了国家的全部档案是国家的历史文化财富,这就为档案工作的统一领导和档案的集中管理创造了条件。同时实践证明,只有统一领导和集中管理,才能克服档案分散保存的混乱状态,便于制定统一的工作规范和标准,实现档案信息利用的网络化,为社会各方面利用档案提供最便捷的条件,以充分发挥档案作用。②我国历史悠久,幅员辽阔,经济发展和档案工作条件都不平衡,交通通讯设施差距很大,面对丰富的档案资源,如果不实行统一领导和分级管理,就难以保证档案工作的正常进行和档案财富的有效积累。“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具体运用于三个方面:一是国家全部档案由各级档案行政机构分别集中管理。首先,各机关单位的档案由档案室集中统一管理,不得分散在各个部门和个人手中保存。其次,机关档案室在规定保管期满后,必须把长期和永久保管的档案移交给各级国家档案馆集中管理,任何机关单位都不得拒绝移交。其三,一切档案未按规定程序办理批准手续,均不得任意转移、分散、销毁和买卖。二是全国档案工作,由各级档案行政机关统一、分层、分专业进行指导和监督。首先,国家档案事业由国家档案局负责统筹规划,组织协调,统一制度、指导、检查和监督。其次,地方各级档案局,负责对该行政区域内的档案工作进行指导、检查和监督。其三,各专业系统档案主管机关对该系统档案工作实行指导、监督和检查。三是实行党政档案和档案工作的统一领导、档案行政和档案业务的统一领导(即局馆合一,两块牌子,一套人马,两种职能)的体制。
 
2、维护档案的完整与安全。这条原则是档案管理的基本要求,也是各级档案机关的首要任务。具体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①维护档案的完整。所谓完整,是指档案数量和质量的统一,从数量上来说,要求做到档案齐全,即应归档的文件材料都必须及时向本机关档案室归档,该向国家档案馆移交的档案都必须按时移交,任何单位或个人都不得拒绝归档和移交。从质量上来说,不应归档的文件材料一份也不准归档,不该移交的档案一份也不得移交,并且归档的文件材料必须做到按照形成规律保持一定的联系性和系统性。数量和质量两者缺一不可,互相联系,才能有效的维护党和国家的历史真实面貌。②维护档案的安全。所谓安全,包括了档案的物质安全和政治安全两个方面。物质安全是指档案实体不能受到任何人为的或自然的损毁。政治安全是指档案内容的机密不被盗窃和泄露。维护档案的完整与安全是有机的统一,完整是安全的物质基础,安全是完整的有力保证,即做到完整是安全的完整,安全是完整的安全。
 
3、便于社会各方面的利用。这条原则体现了档案工作的根本目的,是检验档案和档案工作质量的重要标准。利用是档案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因此,即要反对重藏轻用,又要围绕利用做好各个环节的业务工作。
 
档案工作基本原则是一个有机整体。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是组织和制度保证,维护档案的完整和安全是物质基础,便于社会各方面的利用是目的和宗旨。相互缺一不可,相辅相成,相互作用,共同促进档案工作向健康有序的方向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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